西部法学评论

2012, No.98(04) 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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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使用与不使用的界定

李士林;

摘要:

"使用"是商标权的核心,它不但决定商标权的形成、发展,也左右商标价值和功能的取向。"不使用"是对商标权的反面界定,其通过撤销制度以保障"使用"。但"不使用"并非商标积极使用权能的反面,而于维持商标权所要求的使用相背反。"使用"和"不使用"是构建商标法律框架的基本要素,认清使用和不使用制度的重要性,厘清其概念,界分其范畴,有助于完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关键词: 使用;不使用;商标权;撤销制度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后现代知识产权体系重构”(项目编号:10HSK12)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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