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学评论

2022, No.155(01) 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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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道路的理论溯源——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百年进程为主线
The Theoretical Origin of the Path of Socialist Rule of Law with Rule of Virtue——Taking the Centennial Development of Localization of Marxist Jurisprudence as the Main Line

马毓新;王劲坤;

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阐述了深刻的法学原理、展现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凸显出我国的理论自信与文化自信。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以阶级意识和社会主义国家观念为出发点,对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关系作出论断,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了理论铺垫。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百年进程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关于法制与道德建设的观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产生了邓小平理论关于法制与道德建设的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论述、科学发展观关于法治与道德协调发展的论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走向良法善治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德治;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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